中共丽水市委关于推进美丽城乡建设 打造生态旅游名城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4-09-04 09:53:38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建设美丽中国、“两美”浙江、大力发展旅游业等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决定》精神,现就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打造生态旅游名城,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把握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打造生态旅游名城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以培育“第一战略支柱产业”和“中国生态旅游第一市”为核心目标,以“生态、人文、养生、长寿”为核心竞争力,以提升人的文明素养为重要基础,以全域景区化打造美丽城乡为强大支撑,以生态旅游富民强市创造美好生活为主攻方向,加快把丽水建设成为城乡富美、旅游富强、生活富足的生态旅游名城。

  2.主要目标。以城乡建设景观化支撑生态旅游产业化,以生态旅游产业化引领新型生态城镇化,推动美丽城乡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高度融合、协调发展。到2017年,城乡环境稳步提升,旅游总收入达到6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的12%以上,全面完成生态旅游“1311”行动计划,力争创建一个5A级旅游景区,提升30个高等级旅游景区(产品),推进100个旅游招商项目,培育100个乡村旅游景区化示范村,全域化生态旅游名城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到2020年,城乡环境进一步优化,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的15%以上,全域化生态旅游名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幅度提高。到2030年,城乡环境达到国际优良水准,生态旅游业成为引领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战略支柱产业,全面建成全域化生态旅游名城。

  二、着眼于全域景区化,加快推进美丽城乡建设

  3.强化中心城市的旅游核心功能,打造“美丽城市”。强化“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发展理念,把中心城市作为最具核心吸引力的旅游产品来规划,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全市旅游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围绕“北居中闲南工”一体化格局,突出“中闲”旅游功能要求,依托中心城区依山傍水的独特地形,把旅游发展全方位融入城市发展布局,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充分考虑旅游功能,进一步彰显旅游城市特色。集中土地、资金、政策和人才等要素,加快推进瓯江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在瓯江沿岸布局一批高等级的旅游古镇,把中闲区块打造成全市最大的景区和最靓的名片,力争2017年建成5A级旅游景区。聚焦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六大要素,加快推进旅游商品购物街、特色餐饮美食街、酒吧休闲娱乐街等特色街区和城市旅游综合体建设,适度发展旅游休闲地产,有效提升中心城市的旅游功能。以成功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动力,加强历史老街区、老建筑、老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大力发展民办博物馆,建设一批集中展示瓯江文化的特色场馆。

  4.挖掘县域文化底蕴和旅游特色,打造“美丽县城”。强化旅游功能分区划分,主动融入全省“一核两翼五圈多点”旅游空间布局,突出中心城区的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和龙泉市的次中心功能;加快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庆元县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优二进三”,以生态旅游业为主业发展区域经济;支持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龙泉市、遂昌县、云和县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鼓励省级生态经济地区青田县、缙云县、松阳县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实现一县一主题,一县一特色。莲都区着力打造“最具幸福感旅游城市”;龙泉市着力打造山水古城、剑瓷名城、旅游新城;青田县着力打造“欧陆风情、华侨名城”;云和县着力打造“山水童话”特色的现代化生态休闲旅游名城;庆元县围绕“寻梦菇乡、养生庆元”,着力打造华东养生胜地;缙云县以“黄帝缙云、人间仙都”为品牌,着力打造寻根祭祖和旅游养生圣地;遂昌县围绕“五行遂昌,一诺千金”县域品牌,着力推动旅游全域化发展,为全省、全市提供旅游综合改革样板;松阳县围绕“千年古县、田园松阳”县域品牌,着力打造“长三角田园休闲旅游胜地”;景宁畲族自治县着力打造“中国畲乡、小县名城”风情养生旅游目的地。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发展养生服务业和地产业,努力打造一批集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居住功能为一体的旅游风情小镇。

  5.促进乡村旅游成片连线,打造“美丽乡村”。坚持“点”、“线”、“面”统筹推进,整合乡村景区资源、农业产业资源和乡土文化资源,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最美乡村成片连线,强化高速公路、通景公路沿线的洁化、绿化、美化,大力培育农家乐综合体和养生乡村,加快形成乡村旅游集群。充分利用我市高海拔山地资源丰富的优势,打造一批集休闲、养生、避暑等功能为一体的高山休闲纳凉基地。促进乡村旅游与城镇、景区旅游的联动发展,确保乡村旅游具有比较稳定的市场客源。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修复利用,挖掘处州农耕文化,保护好以缙云河阳、松阳等地为代表的江南古村落群,打造回归自然、体验民俗、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快处州民居设计与研究,提炼处州民居元素,打造处州民间建筑风格。到2017年,力争提升改造和新建农家乐综合体70家,培育乡村旅游景区化示范村100个。

  三、着眼于旅游产业化,加快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6.推进高等级景区建设。按照资源产品化、产品品牌化、经营集约化、主体市场化的要求,加快编制全市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强力推进缙云仙都、遂昌金矿、南尖岩、龙泉凤阳山、庆元百山祖等列入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省级特色精品景区拟培育名单景区的开发建设,加快推进青田石门洞、云和湖、云和梯田、遂昌湖山、古堰画乡、东西岩、缙云大洋、上垟青瓷小镇、山口石雕风情小镇和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景宁畲族风情旅游度假区、松阳田园风情旅游度假区、缙云河阳乡村文化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景区、度假区的改造提升,积极打造“千峡湖-凤阳山-云和湖”旅游特色板块。加强旅游精品线路开辟,注重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引入景区职业经理人或职业经营团队,全面提升景区管理水平。到2017年,力争创建1家以上5A级旅游景区,整治提升30家以上高等级景区。

  7.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吸引丽商、侨商等各类资本投资旅游项目建设,切实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建立健全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库,推出100个重大旅游招商项目,强力推进千峡湖旅游综合体等大型旅游项目建设,力争2015-2017年实现旅游投资150亿元以上。争取更多的旅游项目列入国家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或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强化项目滚动实施,力争每年都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开工,一批旅游项目竣工营业。精心谋划一批带动作用强、辐射效应大的旅游重大项目,举办专题推介会、招商洽谈会、银企对接会,搭建资本与项目对接桥梁,引进一批知名旅游企业、央企、国内500强民企投资丽水旅游。

  8.大力培育旅游新业态。推进旅游与养生(养老)业、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文化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养生(养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创意旅游等旅游业态,探索生态旅游业带动山区科学发展的新路子。大力发展养生(养老)旅游,依托“长寿之乡”、“摄影之乡”、“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加强旅游与“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气养”产业的融合互动。积极推动农旅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和乡村腾笼换鸟,建设旅游风情小镇和乡村旅游景区化示范村。加快文化创意旅游发展,以“丽水三宝”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加大文化旅游产品挖掘和开发力度,力争用3-5年时间,创作若干个具有强大吸引力和震撼力的文化旅游精品剧目。积极发展工业观光旅游、工业遗迹旅游和商务考察旅游,加强废旧矿洞、厂区的开发利用,大力推动旅游业与旅游商品生产、生态农林产品加工以及旅游制造业联动发展。

  四、着眼于服务全程化,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

  9.加快旅游交通建设。加大枢纽型、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机场、公路、铁路、航运立体交通网一体化布局,加强各类交通方式互相衔接,构建快速换乘、出行便捷、通达顺畅的旅游交通体系。坚持通景道路与旅游景区同步建设、适度超前,提升高等级旅游景区和拟规划建设高等级旅游景区的通景道路等级,加大联景公路建设力度,实现高等级旅游景区“景景相联、县县相通”。各县(市、区)要根据道路条件、客流情况等配套开通市区到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主要乡村旅游点的公交线路,合理增加旅游旺季公交班次。加快自驾车服务体系建设,拓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做好高等级公路、主要交通要道、通景旅游道路和自驾游线路旅游交通标志标识。

  10.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以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为重点,加强综合环境整治,规范旅游引导标识,完善旅游公厕等硬件配套。加强旅游信息化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丽水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网站的服务功能,构建面向各级客源市场的旅游电子商务系统和旅游网络营销系统,鼓励企业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星级宾馆、乡村旅游景区化示范村开通免费WIFI。加强城市休闲公园、休闲街区、沿山沿江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完善城市绿道,推进公共自行车一卡通、景区通。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街区、旅游景区等场所语音提示、盲文提示等无障碍信息服务,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安全、多彩快乐的旅游公共服务。

  11.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推进旅行社标准化建设和品质等级评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支持旅行社在市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以适度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知名的旅游企业入驻我市,带动我市旅游行业服务理念、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的整体提升。适度发展高星级酒店,积极发展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经济型酒店和乡村休闲酒店。鼓励四星级以上饭店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合作,积极引进品牌连锁集团,鼓励本市自创饭店管理品牌。加快推进乡村休闲酒店创建,引导乡村休闲酒店健康发展。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鼓励旅游景区、景点根据年度游客量投保公众责任险,增强游客安全系数。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宣传预警系统,完善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着眼于体制最优化,加快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12.优化旅游管理体制。加快旅游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丽水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市旅游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增强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支持各县(市、区)建立适应旅游经济发展、有利于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的旅游管理体制,解决旅游业管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组建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成立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适时推动上市。积极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模式,逐步推进旅游景区经营权、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

  13.强化旅游要素保障。市本级设立生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并根据财力情况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重点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形象推广、旅游产品开发等相关支出;各县(市、区)应设立相应的生态旅游发展资金,加大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强化旅游项目用地保障,积极争取将旅游用地纳入低丘缓坡开发试点范围,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旅游专项规划、城乡规划的有机衔接,确保重大旅游项目及时落地;在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时,优先保障重大生态旅游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对符合相关政策的旅游产业项目用地给予适当优惠。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对重点旅游项目、重点旅游企业和旅行社可减免相关税费。强化金融对生态旅游业的支持,加大旅游业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和资产证券化项目,支持优质旅游企业股改上市。建立健全公开、平等、规范的旅游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开发旅游项目。

  1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旅游专业干部培养,把能力强、理念新、干劲足的干部及时配备到旅游战线。建立健全旅游人才教育培训机制,重点加强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培养,努力建设一支职业经理人队伍和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加强旅游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旅游经营、项目策划、形象推广等方面的中高级企业管理人才。全面推行旅游从业人员等级考试、资格认证等制度。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考取导游证并从事义务导游工作,鼓励农家乐经营管理人员考取乡村旅游讲解员上岗证并从事相关工作。完善“金牌导游”培育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将导游队伍建设列入我市人才规划培养体系,特级导游、高级导游作为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相关人才政策。支持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电大、社区大学、旅游中专等院校开展旅游培训,积极发展旅游职业应用型本专科教育。

  15.创新宣传营销机制。加强全市旅游营销资源的整合力度,建立统一的全市旅游宣传、营销机制,实现全市旅游一体化营销战略。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扩大生态旅游名城知名度。积极打造旅游展会和节庆品牌,重点办好摄影文化节、生态旅游文化节、“三宝”文化精品展等活动。在城市和重要旅游景区的出入口、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公共场所等设置旅游形象宣传牌。巩固和扩大省内旅游市场及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旅游市场,积极拓展海西旅游市场及韩、日、港澳台等境外旅游市场。加强与航空公司、铁路、旅游集团等的合作,建立促销联盟,开展整体营销。积极开拓本地客源市场,对本地游客实行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16.加强旅游统筹协调。市委统筹抓好生态旅游名城建设。市人大要通过法定程序,全面推进依法治旅。市政府要制定生态旅游业和养生(养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协要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生态旅游名城建设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举措的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健全生态旅游名城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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